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阅览相关文件、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经认真检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