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
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64)。
近日,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部分赎回情况
二、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财达证券睿达10号金额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财达证券
睿达现金增强 1号金额 3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睿达鑫盈 8号
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睿达季季悦享 12号5,000万元。目前,
公司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30,000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业务确认书。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