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韩丽梅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 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为补 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韩丽梅 | 是 | 19,200,000 | 25.95% | 4.01% | 是 | 否 | 2025-07-09 | 至申请解除 质押之日为 止 | 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 分行 | 融资 |
合计 | 19,200,000 | 25.95% | 4.01% | - | - | - | - |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 押股份数量 (股) |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道恩集团 有限公司 | 198,034,041 | 41.40% | 103,420,000 | 103,420,000 | 52.22% | 21.62% | 0 | 0 | 0 | 0 |
韩丽梅 | 73,997,452 | 15.47% | 36,199,998 | 55,399,998 | 74.87% | 11.58% | 高管锁定 股: 37,000,0 00 | 66.79% | 高管锁定 股: 18,498,0 89 | 99.47% |
合计 | 272,031,493 | 56.86% | 139,619,998 | 158,819,998 | 58.38% | 33.20% | 37,000,0 00 | 23.30% | 18,498,0 89 | 16.34% |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78,398,402股。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1.40%的股权,于晓宁先生持有道恩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韩丽梅女士持有道恩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于晓宁先生与韩丽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上述表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4,46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6.41%,占公司总股本9.33%,对应融资余额17,53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13,96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1.32%,占公司总股本29.18%,对应融资余额60,583万元;还款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证明;
2、股份质押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